公告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5-24 00:00:00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根据国家、省、市、县有关规定,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。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,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不得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。为此,将有关举报电话、举报邮箱公布如下,欢迎对我校在职教师进行监督举报。 幼儿园举报电话:0513—88352876园长电话:13773752132举报邮箱:71459813@qq.com 分享到: 【打印正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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