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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海安市城东镇新生幼儿园2020年秋季新生入园招生通告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7-31 00:00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海安市城东镇新生幼儿园2020年秋季新生入园招生通告

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0年07月31日 点击数: 次 字体:小 大

一、招生对象

20169月1日至20178月31日之间出生(满三周岁)的幼儿。

二、招生服务区

本服务区:堑南村、品建村、民桥村、农林村、新生村;

公共服务区:洋蛮村位于海防公路以南部分

三、报名方式及日程安排

8月1日至5日:入园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,完成入园信息网上申报(按服务区入园报名8月5日截止):网上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,拍照内容包含幼儿出生证明、户口本、房产证、父母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夫妻双方无房证明(动用祖辈房产的)等重要信息,上传材料要求资料真实、画面清晰、信息全面。

8月6日前:按服务区入学信息网上初审结束(对照市局招生工作意见中“招收户籍在本服务区适龄儿童”的规定审核)。

8月7日:已通过服务区入园网上初审的儿童,携带材料到海安市城东镇新生幼儿园(海安市城东镇新生村一组)参加现场审核。

8月9日至11日:公示按服务区入学名单。

8月11日至13日:统筹入学信息初审,区镇研究统筹入学安排。

统筹入学:企业外来务工、来开发区创业等符合统筹招生条件的入儿童,具体报名办法参考《开发区2020秋季统筹入学、转学安排程序》执行。

8月15日:统筹入学现场审核,同时完善入学信息网上申报。

8月16日:公示统筹入学名单。

8月17日:发放入学告知书。

8月18日至19日:接受新生报到,地点:海安市城东镇新生幼儿园海安市城东镇新生村一组

四、报名材料

(一)按服务区报名

1.全家户口簿、监护人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)、幼儿父母身份证、幼儿出生证明。   

2.动用祖辈房产入园,需幼儿与祖辈(至少一人)、监护人(至少一人)在同一户籍,并与住宅房屋产权证一致,并提供监护人服务区无房产证明。

3.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)、迁移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(含5月15日)。

(二)统筹入园报名

1.幼儿父母身份证、全家户口簿、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(本市户籍的不需要);幼儿父母在服务区有房产的,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。

2.幼儿父母在海安服务区工作证明材料:

①父母双方在服务区务工或创业的:

务工类: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、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、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(在保)(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)。

创业类: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。

②父母一方在服务区务工或创业的,除提供一方规范的务工或创业证明材料外,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。

说明:提供的务工、创业证明材料,时间(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)

五、特别提醒

1.凡来园家长、儿童均须按当前防疫要求出示“苏康码”,测温后方可进入幼儿园,并服从幼儿园组织安排。

2.招生咨询联系人:丁老师、储老师

联系电话:1377375213218795735125

 

 

  海安市城东镇新生幼儿园

   2020年7月3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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