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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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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1-06 00:00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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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1年01月06日 点击数: 次 字体:小 大

 

根据国家、省、市、县有关规定,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。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,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不得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。为此,将有关举报电话、举报邮箱公布如下,欢迎对我校在职教师进行监督举报。

 

幼儿园举报电话:0513—88352876

话:13773752132

箱:71459813@qq.com

 

 

 

海安市城东镇新生幼儿园

O二O年十二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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